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

2016-06-30钱兜财务咨询

一、审批依据: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第440号)第31条、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》。

  二、申报条件:

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原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书注销手续:

  1.生产许可被依法撤回、撤销,或者生产许可证书被依法吊销的;

  2.企业申请注销的或者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换证的;

  3.企业依法终止的;

  4.因不可抗力导致生产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;

  5.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生产许可证书的其他情形。

  三、申请材料:

  1.注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(说明注申请销理由,加盖企业公章);

  2.食品生产许可证书正、副本;

  3.与注销食品生产许可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。

  四、办理程序:

  受理——材料审核——注销生产许可证——归档